綜援獎勵計劃

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主持的扶貧委員會昨午召開第七次會議,通過明年4月1日推行一項鼓勵綜援受助人就業的獎勵計劃,綜援人士若三年內工作達至一定時數和收入,其間因工作所扣除的綜援金額,將會全數回贈以當作獎勵,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,只要其中一個人工作,達標後便可獲約13萬元的獎金,初步預期這項試驗先導計劃會有2,050名綜援受助人參加。



  昨日的會議主要討論有關關愛基金的援助項目,而現時領取綜援人士若工作,所領取到的綜援金額會根據工作月入按比例扣減,為鼓勵綜援人士工作以脫離綜援網,委員會昨通過明年4月推出為期三年的試驗計劃,名為「進一步鼓勵『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』綜援受助人就業的獎勵計劃」,若綜援人士三年內每月工作超過120小時,收入逾4,200元,當局會替綜援人士因工作而扣減的綜援金額儲起來,當累積到目標獎勵金額,即其家庭資產限額的兩倍時,關愛基金便作等額撥款,以便參加者可一筆過獲發全數目標獎勵金額,以脫離綜援網。


  計劃為期三年
  若受助人試驗計劃期屆滿時,累積金額相等或超過其家庭資產限額的一倍半,受助人仍然可獲發放累計的獎勵金額。項目由營運「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」的非政府機構協助推行,預計2,050名失業綜援受助人參與計劃,預算撥款為2億2,662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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